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!
发布时间:2019-10-09 17:47 阅读量:次
文章作者:zhang5u.com
文章摘要:
《公告》明确,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,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(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,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)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,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%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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